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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单位工装价格表(工作服管理规定_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

  • 作者: 沈彦赫
  • 发布时间:2023-08-17


工作服管理规定_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

公司对工作服制定相关规则,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下面是工作服管理规定相关条例,欢迎参阅。

工作服管理规定1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员工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著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4、著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女员工需著黑色中跟高跟鞋。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6、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7、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3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著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

4避免使用过浓的香水。

三、工作服配制、使用及发放

1、员工试工期试工期公司规定为:7个工作日满后,可发放工作牌;试用期以所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准,一般为一个月满后,可在3-7天日内可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工作服;未发放工作装时需按公司规定的着装要求着装。

2、工作装使用年限为两年,两年后可重新申领工装。

3、员工离职时,须将工作牌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未满半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男工装:衬衫:1件,成本价:60元

女工装:衬衫:1件、裙子:1条、马甲:1件,成本价:100元

四、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著工作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工作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除罚款外调离工作岗位。

5、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6、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工作服成本价:男工装:60元/套、女工装:100元/套;工作牌20元/个;

8、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著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将进行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六、附则

1、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为V1.0版,最终解释权归属人事行政部。

工作服管理规定2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树立、传播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司为员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并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穿着长袖衬衫与西服时,必须系公司配置的领带,衬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四条穿着短袖衬衫时,可以不系领带,必须著长裤子,颜色原则上以深色为主。著短袖衬衫时只能解开最上端第一粒钮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或光脚无袜上岗。营业场所和办公室员工夏季上衣着装要统一。

第六条著西装时,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皮鞋颜色要求以深色为主。

第七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头发不得遮脸、眼、眉,金、银等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员工工作服丢失或破损严重的,自费到公司购买,二天内配置到位。

第九条西装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到指定商店按规格样式、颜色、品牌、价格自己出资购买,一次性购买两套,凭票到总部财务报销。

第十条公司统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长袖衬衫、短袖衬衫、领带、库员夹克、长袖T恤、短袖T恤。以上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购买,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库存量,各单位员工转正需配置工作服应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总经理办公室,以利于总经理办公室核对库存、准备货源。员工转正时统一到大兴库房调货,按出库单核算各单位工作服费用。所有工作服费用列入各单位的员工福利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各种工作服大致规定穿着时间如下:具体调整着装时间依气候、天气情况而定,具体操作依照总经理办公室着装通知

1、短袖衬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库员夹克、长袖衬衫、长袖T恤、西装、领带: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保安服、零售冬装:根据季节变化相关部门自行统一调整着装。

4、冬季着装: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卖场各岗位必须统一著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统一著工作服,条件允许的单位可以自行要求统一着装。总公司组织的对外重要活动,参加人员是否穿着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临时通知。第十二条工作服使用期限:

1、西装、库员夹克、领带、保安服、零售冬装:使用期限为2年。

2、短袖衬衫、短袖T恤、长袖衬衫、长袖T恤:使用期限为1年。

第十三条工作服费用承担办法:

工作服依据实际电脑售价按规定使用期限与配发时间进行按满月折旧,依据下列情况进行费用承担。

1、工作服满使用期限,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2、辞职、辞退的,按满月折旧,折旧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残值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离司时在工资结算中扣除。工资金额不够扣除工作服款者,由个人付现金支付给公司。

3、开除、自动离职人员离司时不予结算工资,工作服费用由工资中扣除。工资金额不够工作服费用部分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更换工作服的,必须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达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未达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试用员工转正后或工作岗位变动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须在一周内配置到位。

第十六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工作服台账样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台账,并按台账的要求逐项地准确登记。

第十七条满使用年限后延期购买的工作服按实际报销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两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购买的,按满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

第十八条西服款式为藏蓝色三排扣不开襟,由个人自行购买。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600元,低于60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600元时凭票据按600元登帐报销,重新换装按购买新西服后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起始配发日期,原西服未满使用年限的不再折旧扣款;其他岗位按公司规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160元,低于16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160元时凭票据按160元登帐报销,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十九条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白色长、短袖衬衫,原则上到总库购买,如自行购买,每件衬衫报销标准为33元,按原衬衫满使用期限的日期进行登帐和报销。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二十条营业员和收银员的领带由公司统一配置,其他岗位人员的领带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除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厨师服一律由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单位统一订制、采购、入库,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领带时一律到总库购买,按总库出库价格登账报销。第二十二条厨师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长、短袖各两套和白色工作帽两顶,使用期限一年,穿着时间与总公司换装时间同步。由各分公司自行购买,最高限价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实际进价登帐报销。

第二十三条员工离司时,必须在工作服台帐的《离司返还金额》一栏注明扣款金额,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满没有折旧扣款,也要在该栏中注明,同时在《工资结算单》上也要注明。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

工作服管理规定3

一,制定目的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确保公司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现对公司员工工装的制作、配发,着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工装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

公司综合部负责工装制度的编写、修订;工装的定制、配发以及日常着装的检查。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销售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四,发放标准

详见《员工着装配备标准》

五,穿着标准

1、春秋季

销售部门及支援部门统一内着白色衬衫,外著按照标准配发的商务套装。女士系丝巾,男士系领带。

男士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需统一穿着原有商务套装中的白色衬衫及黑色西裤,可同时搭配毛衣及夹克,需统一佩戴奥迪灰色领带。服务部可根据情况,统一穿着一种服装。女士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需统一穿着原有商务套装中的白色衬衫及黑色西裤,可同时搭配毛衣及夹克,服务部可根据情况,统一穿着一种服装。维修人员在上班时间须统一穿着灰色长袖T恤并搭配黑色工装裤,根据气候情况,可再搭配穿着工装上衣此款适用于男,女维修人员

2、夏季

销售部门及支援部门统一穿着白色衬衫,女士系丝巾,男士系领带。男士服务人员工作日周一至周六:统一穿着定制的男款黑色短袖衬衫,以及男款黑色西裤。周日:统一穿着定制的男款黑色短袖T恤,以及男款黑色西裤。女士服务人员工作日周一至周六:服务部可根据情况统一规定穿着黑色短袖衬衫或白色衬衫领黑色短袖T恤,以及女款黑色西裤,但需统一穿着一种服装。周日:统一穿着定制的女款黑色短袖T恤,以及女款黑色西裤。维修人员在上班时间须统一穿着灰色T恤及黑色工装裤此款适用于男,女维修人员

六,穿着规范

1、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服上岗,穿着商务套装及服务工装时,应保持工装整洁,熨烫平整。

2、穿着长袖衬衫或长袖T恤时不得挽袖。

3、员工工服必须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

男士部分

1、销售人员,内勤人员以及服务人员男士穿着皮鞋时,鞋面应为简单大方的黑色三孔商务鞋;内穿深色棉袜。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光亮。

2.男员工在穿着白色衬衫时,衬衣扣子应全部系好,销售

人员系橙色领带,服务及支援部门人员系灰色领带。袖扣应系好。

3.服务人员在穿着黑色衬衫时,衬衣领口第一粒扣子应解开,其余扣子应系好,衬衫应扎进西裤内。胸牌应统一佩戴在衬衫左胸口袋边缘外侧,并与其水平居中对齐,衬衫衬衫的口袋除佩戴胸牌外不应放置其它物品如签字笔、钱包等

4.穿着西裤时应统一佩戴黑色皮带,并需穿黑色皮鞋及深色棉袜

5.穿着黑色T恤时,T恤第一粒领口扣子应解开,第二粒扣子应系好,T恤应扎在西裤内,胸牌应统一佩戴在T恤左胸中间位置处,胸牌上侧边缘与第二粒扣子水平对齐。

6.维修人员在穿着灰色T恤时,T恤第一粒领口扣子应解开,其余扣子应系好,T恤不可扎在工装裤内维修人员在穿着黑色工装裤时,必须穿深色劳保鞋。穿着维修工装时,拉链需统一拉至胸口位置。

7.服务人员穿着男款毛衣需统一搭配穿着原有商务套装中的白色衬衫及黑色西裤,并需统一佩戴奥迪灰色领带,拉链需统一拉至衬衫第三颗及第四颗扣子之间位置,胸牌应佩戴在毛衣左胸口袋边缘外侧,并与其水平居中对齐,毛衣的口袋除佩戴胸牌外不应放置其他物品如签字笔、钱包等穿着夹克时拉链需统一拉至衬衫第三颗及第四颗扣子之间位置。

女士部分

1.女士皮鞋应穿着黑色船形亚光,净面高跟鞋,鞋跟建议选择不低于5cm细跟鞋。内穿肉色***,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光亮。

2.女员工在穿着白色衬衫时,衬衣扣子应全部系好,销售人员,客服人员系橙色丝巾,服务及支援部门人员系灰色丝巾。

3.服务人员在穿着黑色短袖衬衫时,衬衣领口扣子应解开,其余扣子应系好,衬衫不可扎进西裤内,胸牌应统一佩戴在衬衫左胸处,第二粒及第三粒钮扣之间水平居中位置

4.穿着西裤时,应穿黑色高跟皮鞋及肉色***

5.穿着黑色T恤时,第一粒领口扣子应解开,穿着白色衬衫领黑色短袖T恤时,第二粒领口扣子应解开,其余扣子应系好,T恤不可扎在西裤内,胸牌应统一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处,胸牌上侧边缘与第二粒扣子水平对齐。

6.维修人员在穿着灰色T恤时,T恤第一粒领口扣子应解开,其余扣子应系好,T恤不可扎在工装裤内维修人员在穿着黑色工装裤时,必须穿深色劳保鞋。穿着维修工装时,拉链需统一拉至胸口位置。

7.服务人员在穿着女款毛衣时所有扣子应全部系好,并需统一搭配穿着原有商务套装中的白色衬衫及黑色西裤,胸牌应统一佩戴在毛衣左胸处,可在白色衬衫第一粒钮扣位置。穿着夹克时,拉链需统一拉至衬衫第一粒扣子位置。

七、折旧核算

1、员工入职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正式员工后,公司为其购置工作服。试用期期间综合部将发放备衣作为过渡使用,试用期满定制的工装配发后,备衣归还综合部。

2、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为三年,即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三年后可向综合部提出定制申领新的工作服。

3、员工穿着、储存或盥洗工作服时,应注意爱护,避免出现损坏、丢失、染色等情况,如有丢失,或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破损,需申领新的工作服时按剩余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4、每位员工必须按照所配套工作服总价值标准缴纳押金,押金在每月工资中扣除,工作满三年后退还押金,工作未满三年的,离职时退还工作服,所扣押金作为服装折旧费,不予退还。押金计算方式为:月扣除费用=工作服价值的总金额÷36个月

八、奖惩措施

1、各部门员工穿着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早会时进行检查,对于未按着装规范穿着的人员,应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2、无特殊理由在上班期间未正确穿戴工作服的,综合部将予以每人每次罚款30元,罚款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3、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以上的,对该部门负责人予以100元罚款,罚款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九、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

浙江********销售有限公司

为什么企业会选择工装定制,优势在哪

一专用性(企业识别)。工装必须是为自己单位专门设计或专门挑选的,成衣很难有现成的产品刚好能满足本单位的要求。

二方便作业。工装是用于工作时穿的,无论选用的是工装(西装衬衫),还是制服,都必须保证穿着时不妨碍工作,而这是所有成衣均没有充分考虑的(在后背袖子等位的设计上应在成衣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三耐用性。现在采购量最大的企业,也是每个职工平均一年四套,而一套衣服要每天都穿,而且一穿就是一年,要求服装非常耐用。所以,在服装的材料和工艺上尤其要注意耐用,而且,工装也应该考虑非正常穿用的情况,这在成衣生产时一般不考虑。

四低成本。酒店工装毕竟是购买单位的一笔开支,无论哪一家单位都说自己不在乎钱,其实还是有严格预算的。而成衣的价格一般比同档工装企业的服装价格要高(如果在商场购买,更是白白增加了成本)。

五全号码覆盖。一个单位的职工有各种各样的身材和号型,成衣一般只提供510个号型。统计结果表明,即便男装用4个号型也只能覆盖90%左右的人(而且穿着时不是特别合适)。所以,越是高档的工装(比如正装),越要采用量体裁衣模式。

六服务必不可少。采购工装需要大量的服务支持。比如不合适服装的处理,新来员工(或损坏服装)的补货,按门按岗位分发产品等等。这一切,如果采购成衣,就做不到,因为成衣企业不需要设置这样的服务门,也没有专人专门跟踪某一客户。

为职工统一制作的工装应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企业为职工统一制作的工装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根据使用目的不同可分别设置劳保费和福利费进行明细核算。

1、若工装属于劳动保护措施,则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贷:银行存款

2、若工装不属于劳动保护措施,则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账户:

1、账户性质:费用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记减少,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方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没有余额。

4、明细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可采用多栏式账页。

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

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

3、共同类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是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6、损益类科目:分为收入性科目和费用支出性科目。收入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费用支出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工装定制有年限规定吗

行政事业单位工装定制有年限规定。

比如炊事员,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办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每隔三年重新定制2件白涤卡长袖上衣,每隔三年重新定制2件白涤细布短袖上衣,每隔三年重新定制2件化纤长裤,每隔三年重新定制2条白涤细布工作帽子,每隔一年重新定制2顶白涤细布工作帽子。

扩展资料:

1988年2月29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国管财字第031号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办法》。该《办法》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范围、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3部分,自文到之日起在中央国家机关及其行政附属单位实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停止执行。各单位按原办法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继续使用,但可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保证工作质量的辅助措施,不是改善生活的福利待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任意扩大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范围.增添项目,提高标准,缩短年限,也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折发现金。

2、各单位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

3、发给个人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由使用人妥为保管,在工作中穿着使用。调离或改变工作性质时,对工作服等耐用劳保用品要及时收回,丢失者应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4、同时兼做几种工作的,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机关行政附属单位(包括自收自支的预算外单位),除机关招待所另有规定外,都按照本规定办理。

6、各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行政机关在行政经费列支;单独核算(包括内部核算)的行政附属单位在费用中列支。

7、各单位对本办法中未列、但必须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其他特殊工种,可根据本办法的配备原则,制定配备办法,但必须从严掌握。具体配备情况报我局备案。

8、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在中央国家机关及其行政附属单位实行。我局过去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停止执行。各单位按原办法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继续使用,但可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办法